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吹毛求疵

城南夜话
1998-11-09 来源:生活时报 鸣子 我有话说

记得念书时语文课上老师让我们挑报纸的病句病字。现而今常欣欣然于自己的语文水平仿佛提高了,常常不经意间就能挑出别人的一些毛病。某报8月18日16版《克林顿出庭并发表电视讲话承认与莱温斯基有不正当关系》中有这样一句:“克林顿否认从来没有教唆过他人作伪证。”从上下文不难知道原意是说克林顿虽然被迫承认与那女人有染,但死活不承认曾让人作伪证。克林顿的确只能这样做,一个法治国家的老总要真的让人做伪证,或承认让人做伪证,那就会立刻玩完。别人的私事且不去管他,只说这句话正好将所要表达的意思弄拧了。怎样改正,实在不难,这里不再占篇幅。紧接着第二天,8月19日某报9版《书为晓者传》文中一段:“从1988年开始,我不仅陆续编发了王(利器)先生的数部专著,而且登门问学造访之繁,几乎月有数次,每次所见,皆在奋笔疾书,新作迭出。”意思能揣摸出,但读来总觉好些别扭,改起来也费点事,姑且算了。接下一段:“今天,王先生谢世,我觉得更有必要再一次向世人介绍他的学术之路,尽管可能只及皮毛,难以缕述,但也不辞其咎。”这个简单,“咎”字换成“责”字即成。写文的先生,可知道“咎”字的意思?介绍、宣传王先生,“咎”字何来?何“咎”之有呢?

奇怪的是报上的文章听说要经过不少道工序才能完事,作者一时欠明白,何以那些责编、一审二审三审的都跟着犯糊涂?要说今天的人水平就是这样,确乎难免冤枉一些好人,那这里是不是有个责任心的问题呢?权且提出,以俟高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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